当您在国内贸易中作为买方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可以选择日照银行的国内信用证业务。日照银行将根据您的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给卖方,在收到卖方委托银行寄来的全套单据后,经审核单证相符,即对卖方进行承付。
1.信用证及单据均使用中文表述,更利于您的理解和沟通。
2.您可利用日照银行的授信资源减少资金占压,加快资金周转,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3.日照银行可为您的国内信用证提供延伸融资服务,如买方押汇等。
1.您应具有法人资格,并选择一家日照银行经办机构作为业务主办行,开立本币结算账户。
2.国内信用证应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卖方能够出具增值税发票。
3.您在日照银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时,应获得日照银行相关授信额度。
1.您需按照日照银行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审批资料。
2.审批通过后,与您签订相关合同并开出信用证。
3.卖方根据信用证规定准备单据并通过通知行/议付行将单据寄送至日照银行。
4.日照银行收到单据后,对单据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您到单情况。
5.日照银行按时办理付款、付款确认或做出拒绝付款、付款确认的指示(若单据存在不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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