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理财产品新增合作机构和新增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公告

关于部分理财产品新增合作机构和新增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人:

“苏银理财恒源封闭债权110期”和“苏银理财恒源1年定开43期”理财产品拟新增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投资合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理财产品受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苏银理财已按投资决策流程对投资合作机构进行了准入,并持续开展投资合作机构的存续期管理。

(一)新增投资合作机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商信托”)是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持信托业务牌照、国有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杭州市首家股份制金融企业。公司于1986年成立,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完成重新登记,现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控股股东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另有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等优秀法人股东。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苏银理财恒源封闭债权110期”和“苏银理财恒源1年定开43期”理财产品于2024年5月16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现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信息披露如下: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融资人为象山县滨海投资有限公司,融资人主体评级AA,资产到期日不超过投资周期结束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融资人是依法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宁波象港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实际控制人为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融资人是象山县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主要从事象山县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等,经营范围包括:城建开发投资;市政信息咨询服务;实物租赁;房产租赁;土地开发;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花卉苗木、建材、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批发、零售;城镇燃气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品存续期内若本理财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有所调整,管理人将选择优质企业作为融资人,且融资项目已履行管理人内部审批流程,融资人业务经营正常,融资项目还款来源明确,并在本理财产品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服务宗旨,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苏银理财的支持!

特此公告。

 

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备注:本次披露内容解释权归苏银理财所有,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要约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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