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转变用人方式,更好地选拔、储备优秀人才,根据《日照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年我行对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录用方式进行了改革,推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践期制度。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我行与新招聘的40名大中专毕业生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就业实践协议。协议规定,实践期内发现不符合实践要求或不适宜在我行工作等情况的,终止实践,解除协议。就业实践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手续,不合格者,只发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践证明》。
推行新型的用人机制,既增加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学习培训的实践机会,也提高了其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我行选录、配置、优化毕业生资源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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