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内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是:1)借款人携带合法的构建修房证明,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申请领取填报《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2)公积金管理部对材料进行全部审核;3)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并通知贷款人;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中心会通知借款人及配偶、抵押权人、保证人到委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借款人30日内不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本笔贷款;5)贷款资金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入售房单位或收款人账户。
具体咨询详尽事宜也可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部电话。
市直管理部:8717020,东港管理部:8229478,莒县管理部:6228064,
五莲管理部:5226147,岚山管理部:26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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