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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银行黄海万利宝(21120104期)双季聚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黄海万利宝(21120104期)双季聚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登记编码

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C1090021000058,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该产品信息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代码

21120104

销售渠道

柜面、电子渠道

销售区域

山东省、青岛市

募集期

2021415-2021421

产品起始日

2021422

名义到期日

2031417

理财期限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10年,银行有权在存续期结束前选择展期,并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告;若银行未选择展期,则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产品认购/申购规则

本产品募集期内开放认购,申购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每日提出申购申请,产品成立后的每周为产品申购确认日,申购确认日当日及前一日15:00以后申购的份额于下一个申购确认日扣划并计算收益。申购资金于最近一个确认日扣划并计算收益,如遇节假日顺延,具体申购开放期和申购确认日详见我行官方网站公告

募集期结束日17:00前和申购开放期结束日15:00前可以撤销认购/申购申请。

产品认购/申购份额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 元募集期产品单位净值为 1 元。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确认日前一日单位净值申购份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客户将认购/申购资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之日至本产品成立/申购确认日(不含)期间, 客户可获得认购/申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客户实际持有天数

客户份额实际持有天数为产品起始日/申购确认日(含)至自动赎回日(不含)之间的天数。

产品赎回规则

客户每笔持有份额运作满182天后将由系统发起全额自动赎回投资者无需提交赎回申请,自动赎回如遇节假日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客户实际持有天数将相应调整,具体以公告为准。投资者持有份额在存续期内,不开放赎回。本产品不设大额赎回条款。

产品赎回金额计算

自动赎回日为工作日,则赎回资金以自动赎回日上一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如遇假节日则顺延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产品单位净值到期金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认购/申购起点金额

个人客户1万元起购,0.1元的整数倍递增。

机构客户10万元起购,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发行规模上限

本产品发行规模上限100亿。本产品首次认购期内募集金额达到1亿元时满足产品成立条件。

产品成立

募集结束,如募集资金达到计划募集金额或虽未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下限但达到可运作额度,产品成立。我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结束募集并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我行将发布信息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我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发行对象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水平为中低风险,适合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本风险水平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业绩比较基准

1.本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我行对本产品收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我行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如产品起始日业绩比较基准为4.0,运行14天后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和资金运作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修改4.05%。具体业绩比较基准详见我行官方网站公告。

2.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

产品时,经理财管理人和资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产品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计费方式

申购费:本理财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赎回费。

销售费:本理财产品按存续余额收取年化0.10%的销售费,按日计提。

管理费:本理财产品不收取管理费

业绩报酬:当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时,超过部分为银行业绩报酬。

托管费:本理财产品按存续余额收取年化0.005%的托管费,按日计提。

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税务处理

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银行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进行缴纳,税金由该理财产品承担。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

其他说明事项

在产品存续期限内,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除本说明书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可提前终止的情况外。

特别说明:1.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2.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实现归集日当天归集,到期日当天兑付到客户账户。

 

特别公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信息以柜面产品销售文件为准。投资者可至我行各网点获知本理财  

产品的详细信息。日照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633-96588(日照)或400-68-96588(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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