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产品介绍
| 产品名称 |
黄海万利宝(175B0201期)35天定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
| 产品登记编码 |
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C1090017000348,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该产品信息 |
| 产品期次 |
01 |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类别 |
组合投资类 |
| 产品类型 |
保证收益型 |
| 产品代码 |
175B0201 |
| 理财期限 |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1085天,银行有权在存续期结束前选择展期,并通过日照银行网站予以公告;若银行未选择展期,则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
| 投资周期 |
本产品以35天为一个投资周期。本理财产品成立后,按投资周期开放预约认购/申购、预约赎回和理财分红。每一个投资运作周期为该投资周期起始日(含)至该投资周期终止日(不含)期间。当期投资周期终止日、下一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起始日为同一天。 |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按投资周期进行调整,详见日照银行“黄海万利宝(175B0201期)35天定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开放申购要素表” |
| 开放期、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 |
本产品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T日)为一个投资周期的终止日及下一个投资周期的起始日。开放期为 T 日前 7 个自然日(具体开放期以公告为准),开放期内接受认购/申购及赎回申请,开放期最后一日15:00停止接受认购/申购及赎回申请。 |
| 认购/申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购,以0.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
| 发行规模上限 |
15亿元 |
| 销售渠道 |
柜面、电子渠道 |
| 销售区域 |
山东省、青岛市 |
| 首次认购期 |
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5日 |
| 产品起始日 |
2017年8月16日 |
| 产品成立 |
募集结束,如募集资金达到计划募集金额或虽未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但达到可运作额度,产品成立。我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结束募集并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我行将发布信息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我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
| 名义到期日 |
2020年8月5日 |
| 本金到账说明 |
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如遇中国法定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投资者资金到帐日之间,不计息。 |
| 理财收益到账说明 |
本理财运作采取定期开放的模式:以35天为一个封闭投资周期。开放期内,若投资人提出赎回申请,投资本金及收益将于赎回确认日当日返回投资人指定账户;若投资人未提出赎回申请,本投资周期内理财收益将于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当日返回投资人指定账户,投资人本金进入下一投资周期运作;产品将于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兑付本金和剩余收益。若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 赎回说明 |
若投资人提出赎回申请,在资金存续满一个产品投资周期后赎回,日照银行于赎回确认日(T日)确认客户赎回金额,赎回本金及本周期内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T日)清算至客户指定账户。支持部分赎回,个人客户客户每笔最低赎回金额为0.1万元,赎回金额需按0.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且剩余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部分赎回金额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T日)清算,剩余金额的理财分红于赎回确认日(T日)当日清算入账。 若投资人未在产品开放期内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投资周期终止后,客户的理财本金将继续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进行理财运作,本周期理财收益将于对应的认购/申购或赎回确认日分配。 |
| 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已扣除销售费率) |
| 发行对象 |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水平为低风险,适合评估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本风险水平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模拟年化收益率 |
根据2017年3月份历史数据参考,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在1.5%-5.0%之间,该收益率仅代表基于2017年3月份市场行情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
| 计费方式 |
销售费:0.10%/年。 托管费:0.005%/年。 管理费:扣除销售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经测算可达的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我行管理费,期满支付;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经测算可达的最高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管理费。 |
| 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 税务处理 |
银行不代扣代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 其他说明事项 |
1、认购/申购理财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和开放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不计入认购/申购本金份额。 2、在产品存续期限内,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除本说明书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可提前终止的情况外。 |
特别说明:1.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2.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实现归集日当天归集,到期日当天兑付到个人账户。
特别公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信息以柜面产品销售文件为准。投资者可至我行各网点获知本理财
产品的详细信息。日照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633-96588(日照)或400-68-96588(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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